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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7-9-6 21:56:24 人气: 标签:公司新闻发布会

  张名志: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新闻发布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律师、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机构合理的律师队伍。”我市高度重视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我市“两公”律师制度建设。为了让社会及时了解我市“两公”律师推进情况,经市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两公”律师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三项议程:一是请市局长金建猛介绍“两公”律师制度文件;二是请市副局长王建明介绍我市“两公”律师制度建设具体内容;三是请记者朋友们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

  金建猛:党的提出,是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全面推进依国。积极推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对于全面深化、全面依国,依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国家、、社会一体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今年6月份,江苏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连云港市委市高度重视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建设,目前市委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已完成意见征集,近期将公开印发。

  《实施意见》对“两公”律师制度做出了具体安排,明确了“两公”律师地位、职责、执业、保障机制、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实施意见》明确,各级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建设第一责任人,抓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法律顾问、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推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

  作为具体推行的责任部门,首先向大家说明一下律师、公司律师定位。我们说的律师是在党政机关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者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仍属于公务员序列。公司律师是与国有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国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员工,仍属于国有企业员工。“两公”律师分别履行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责,受所在单位委托,代表所在单位从事律律服务。“两公”律师与社会律师最大的区别是,不得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

  2017年底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律师,乡镇党委和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律师,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事业单位加快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了“两公”律师的义务:“两公”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律等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方面的律师执业,以及律的其他律师。

  《实施意见》为“两公”律师推进明确了财障:各级党政机关将法律顾问、律师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采取购买或者财政补贴的方式,根据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合理确定外聘法律顾问报酬,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实施意见》为确保“两公”律师作用发挥明确了追责机制:对应当听取“两公”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应当请“两公”律师参加而未落实,应当采纳“两公”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采纳,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主要负责、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实施意见》明确了“两公”律师的考核管理:法规工作机构、法制机构和国有企业法律事务部门,负责本单位法律顾问、律师、公司律师的日常业务管理,协助遴选、考核。司法行政部门履行对律师、公司律师监督指导职责。律师协会承担律师、公司律师的业务培训交流、权益、行业自律等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

  王建明:当前,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推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具体职能部门设在律师管理处,处长金良东,联系电线。大家有关于“两公”律师的任何问题,欢迎来电咨询。下面我主要介绍一下“两公”律师具体申报程序:

  “两公”律师是由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具体来说,市级党政机关、市属国有企业向市提出申请,由市审查后报省审核。县区党政机关(含乡镇党委)、县区属国有企业,经县区初审后,向市提出申请,由市审查后报省审核。省内垂直管理部门,由省级部门统一向省提出申请,由省审核。

  张玉军:按照《实施意见》,“两公”律师作为律师协会会员,享有会员的、履行会员义务。下一步,连云港市律师协会将设立“两公”律师工作委员会,在制定年度律师培训计划时,针对“两公”律师的工作特点和培训需求,将“两公”律师培训工作纳入整体培训计划。同时,积极吸纳两公律师加入我市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和业务委员会,积极创造条件,扩大“两公”律师与社会律师业务交流,共同提高律师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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